山东省教育厅(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) 关于开展“树师德、正师风”治理教师 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3-28 22:36 点击: 1165  发布者:管理员 

    为深入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 建设改革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8〕4号)精神,落实国家和我省 的法律法规,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持续保持治理教师有偿补 课的高压态势,营造良好教育行风,经研究,决定于2018年3月 至7月在全省中小学校继续组织开展“树师德、正师风”治理有 偿补课专项活动。

   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 一、广泛宣传教育。

   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、各中小学校要结合 新学期开学的时机,迅速部署此次专项活动,通过多种形式深入 宣传,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。及时组织校长和 教职工认真学习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 — 2 — 定》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处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 职业道德规范,自觉拒绝有偿补课。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 迹,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,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“四 有”好老师。  

    二、全面自查自纠。

    各地要持续开展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排查 活动,逐校逐人摸清、摸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。各级教育行 政部门、各学校要建立工作台账,在媒体、网站、公示栏公布举 报投诉电话、信箱,主动接受学生、家长和社会监督。对群众反 映的问题,要逐件落实,及时处理,及时回应。 

    三、集中治理查处。

  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检查组,对所 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,也可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的形式开展专项 督查和暗访工作。重点检查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,监督方式、问 题受理、案件查处以及督学督导工作情况,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 求、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。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 补课,推荐、诱导、逼迫学生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, 课上不讲课后培训机构或补习班讲等情况。

     四、加大惩处力度。

    对有禁不止的学校、教师依法依规予以 严肃查处,发现一起、曝光一起、查处一起。对于从事有偿补课 的在职中小学教师,视情节轻重,依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 暂行规定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18 号令)、《中小学教师违 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(教师〔2014〕1 号文件印发)、《山 — 3 — 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》(山东省人 民政府令第 255 号)、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鲁教师发 〔2015〕4 号)等文件,分别给予警告、记过、降低专业技术职 务等级、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、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 同的相应处分。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,取消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 格,所在学校在各级文明校园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。特级教师、 名师名校长、优秀教师等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的,撤销其称 号及待遇,并予以通报。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,暂缓教 师资格注册,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。党员教师参与有 偿补课的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给予党纪处分,再 做出行政处理。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,视情节轻重,给 予通报批评、取消评优资格、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,并追究学校 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。我厅(委)将建立在职中小学 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曝光平台,通报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处分情 况。 

    五、压实工作责任。

    各级中小学要结合自身实际,校长要落 实好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的主体责任,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, 坚持既抓当前、也管长远,推进长效机制建设,将严禁在职教师 参与有偿补课等作为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师德考评的一票否决项, 坚持常抓不懈,决不放松,久久为功,切实刹住教师参与有偿补 课行为,营造良好的教风、师风、校风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 — 4 — 实监管责任,切实加强政策宣传、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和监 督检查,确保工作实效,防止走过场。对宣传教育不及时、自查 自纠不认真、治理有偿补课行为不力的,经查实情况,坚决追究 责任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公安、民政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、工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,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,确保整 治取得实效。我厅(委)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暗访暗查。

     六、疏导合理需求。

    各地要通过工作方式创新,坚持惩治与 预防、规范与引导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,既有教师行为 “红线”,又考虑学生需求,落实好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》(教基一厅〔2017〕2 号),建立健 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;要摸清群众需求,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 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。各地要积极创新方式疏导家长和学生 的补课需求,采取设立公益辅导点、志愿服务、网络平台答疑等 形式,满足家长和学生的合理需求。 

    七、及时总结工作。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, 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,积 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。我厅(委)将把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 为调查纳入学生课业负担调查内容,对抽检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 评价各地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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